反活摘器官 全球立法串連護人權
2024國際人權日
反活摘器官 全球立法串連護人權
杜絕非法 台日韓司法行動響應國際
[2024年12月10日] 從柬埔寨詐騙到中國大陸被消失群體,從器官販運到活摘器官,以器官移植為犯罪的情況越演越烈,而包括近期「國有器官」紀錄片放映被恐嚇等新聞事件亦為民眾所熟知。
近年在《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發起立法運動浪潮下,歐美、台灣、日本及韓國都正推動反活摘器官的刑事立法,並呼籲全球制止本世紀最慘無人道的罪惡。
立法委員 許智傑:「今天是12/10世界人權日,很榮幸可以成功推動與國際串連的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這次有跨三黨立委共同參與提案,是朝野有共識的法案,期待能順利立法成功,彰顯台灣重視人權的價值。」
立委許智傑長期關注人權議題,已經連續多年於人權日舉行記者會,過往曾呼籲關注中國人權問題,舉行紀錄片首映會等,獲得許多社會關注。今年再次推動「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草案,獲得國民黨林思銘書記長、民眾黨陳昭姿委員共同提案,並有將近立法院三分之一的席次立委共同連署。
今年七月,包括和田政宗、片山皋月等多位日本國會議員跨海發聲,展現台日合作全球立法的決心。適逢國際人權日,日本參議院山田宏議員特別表示自己曾在2019年日本國會質詢時就首次正式提出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活摘器官問題,並從那時起就與大家並肩而行。
山田宏議員指出,中共採用的獨裁野蠻手段中,以活摘器官最為殘忍,必須極盡所有努力早日予以阻止。「正如在世界各國,正如台灣所正在進行的,針對活摘器官罪行的刑事立法的潮流已被奠定,我也會堅定的來推動這一趨勢。」
英國及加拿大相繼通過相關立法後,美國眾議院2023年通過《制止活摘器官法》(Stop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Act),並於今年6月25日再進一步無異議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H.R. 4132)。候任國務卿盧比歐7月底也提出參議院版《法輪功保護法案》,首次將以法律手段制裁對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活摘器官之犯罪者,顯示立法打擊「活摘器官」已成為國際焦點。
台日韓三國司法行動
在打擊非法移植的國際浪潮下,彰化地檢署於11月25日起訴涉嫌仲介病人到中國大陸移植器官的醫師與公司負責人,最重求處6年有期徒刑,而這也是台灣首次對境外非法移植的起訴案例。
彰化基督教醫院先前就該起訴聲明強調,中國大陸在器官移植取得無法溯源的情形下,強摘法輪功學員、良心犯、回獨、基督教牧師器官等情況,皆有相關報導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報告聲明。有關人體器官,絕對不能買賣、來源必須清楚,且所有要件皆須符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在去年11月28日也首次以違反「器官移植法」的罪名,判處從事海外器官仲介的「難病患者支援會」理事長菊池仁達(Hiromichi Kikuchi)8個月有期徒刑、罰款100萬日圓;「難病患者支援會」官網顯示該會主要從事介紹日本患者前往以中國為主的海外做移植手術。
同樣臨近中國大陸,來自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協會的金松法官,今年七月在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會議中報告,呈現2016年韓國釜山地方法院針對境外非法移植判刑兩年等多起判決,並說明韓國2020年新生效法律,該法條強制要求病人境外移植回國後要進行登錄。
對此,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千峰醫師表示,這也顯示出亞洲地區包括日本、韓國和臺灣,都對自己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進行非法移植,所將涉及到的活摘器官等反人類罪予以關注。
黃千峰醫師補充說明「希望這次起訴能夠引起國人及政府的重視,前往中國大陸移植,將涉及醫療、道德及法律風險。」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表示,協會近年推動制定「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會持續與日本、韓國合作,加速推動亞洲地區反活摘器官的刑事立法,與全球共建法律防火牆。
立法背景說明
鑑於活摘器官不只牽扯人口販運下的器官剝削行為等法律問題,更有以國家機器涉入活摘器官,並以此迫害宗教團體、少數族群、良心犯、政治犯,而為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之暴行者,並非我國現行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規範所能涵蓋,因此立法委員擬具「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冀設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之專法,制訂有關罰則及防制措施。
由於台灣的末期腎病的發生率和盛行率高居世界第一,對器官移植的需求壓力不小,根據健保資料庫的分析,從1998年到2007年期間,共有1,919位境內腎移植病患,卻有高達2,284位腎移植病患前往境外手術,其中九成前往中國大陸。
然而,中國大陸的器官來源一直受到外界質疑與批判。眾所周知,中國大陸從2000年後有大量的器官來源,等待時間短、品質高,甚至可以指定手術日期,顯示存在不尋常的大量活體器官庫來源。在中國器官來源不明的情況下,急需換器官的國人直接或間接的助長了中國活體器官的需求,促使中共活摘盜賣人體之活體器官暴行更為猖獗,而買賣仲介、轉介或後續治療的相關台灣醫療人員也都牽扯其中。
不僅如此,近來柬埔寨所發生的人口販運慘案,台灣人竟成了活摘器官的受害人,而台灣人口販子夥同中國黑幫份子成了活摘器官的加害人,以上種種,更凸顯了當前我國立法懲治及防制活摘器官犯行的迫切及重要性。
近年來活摘器官的暴行深受國際重視。許多國際組織、人權團體、各國政府的調查報告及專家分析確認了「活摘及盜賣人體活體器官是中共獨裁政權下主導的暴行。2019年,在倫敦成立之獨立「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https://chinatribunal.com/)也做出相同結論:在中國大陸為器官移植而殺害被拘留者的行為仍持續進行著;最主要的受害者為被囚禁的法輪功修煉者;對法輪功和維吾爾人係犯下反人類罪。該判決被歐美政府及國會人權報告所引用。